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照明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照明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龙山镇三北工业区(达蓬村)
建设内容: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生产LED工矿灯、LED三防灯、LED壁灯等系列产品的企业。2016年企业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照明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原慈溪市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慈环龙[2016]22号)。环评阶段,企业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慈溪市天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4000m2(作为南厂房),慈溪市晨砚塑料电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5000 m2(作为北厂房),从事照明灯具制造,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总生产能力将达到年产300万套照明灯具。
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南厂房企业租金到期,故不再续租,位于南厂房的注塑、破碎、焊接工序实际搬迁至企业目前自有厂房中,将重新对该部分内容进行环评手续的申报,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本次验收范围不包括注塑、破碎、焊接工序。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收集后于 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脉冲滤芯式回收装置处理后,由集气罩收集并经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小于15m的排气筒后排放。
厨房油烟收集后通过烟道高于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硅烷线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2)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废机油和污泥。均得到妥善处置。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0日-2023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cn.cxyuanhui.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卓彦
电话:18067153899
验收公示稿--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照明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