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照明灯具技改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0万套照明灯具技改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龙山镇三北工业区(达蓬村)
建设内容: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浙江慈溪龙山镇三北工业区(龙山镇达蓬村),企业注册成立于2008年5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灯具及饰品销售的企业。企业于2016年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年产300万套照明灯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5月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原慈溪市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慈环龙[2016]22号),该项目已完成验收。
随着市场变化及企业自身发展考虑,企业拟投资2200万,利用企业自有已建厂房,增购注塑机、粉碎机、贴片机、回流焊、自动喷塑线、自动硅烷化线及装配流水线,新增年产800万套照明灯具的生产规模,企业已于2023年5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800万套照明灯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于同年6月对其进行批复(慈环建[2023]97号,2023年6月8日),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302826747162594001W。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总生产能力将达到年产1100万套照明灯具。
本次验收为年产800万套照明灯具技改项目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产品注塑生产线、破碎工序、机加工工序及装配工序,目前硅烷化、喷塑、固化工序尚未投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不涉及喷塑、固化,产废气环节仅涉及焊接、注塑、破碎工序。
(1)焊接废气
照明灯具贴片工序会涉及回流焊,产生少量烟尘、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车间无组织排放。
焊接工序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2)注塑废气
塑料粒子的熔融温度为一般在180℃以上,塑料熔融时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主要是少量塑料单体及少量塑料添加剂等在高温下的挥发,其组分较复杂,但产生量较小,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注塑使用塑料粒子包括ABS、PC,未聚合单体受热挥发会产生苯乙烯、丙烯腈、酚类等,由于产生量极小,环评只作定性分析,不作定量分析。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
注塑产生的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
(3)破碎粉尘
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利用塑料粉碎机将其进行粉碎后当作原料回用,本项目粉碎机单独布置于密闭粉碎室。采用干式粉碎,粉碎过程中有粉尘产生,其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企业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打开。
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不涉及硅烷化,不涉及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2)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次验收为第一阶段验收,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油桶。均得到妥善处置。
公示期限: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cn.cxyuanhui.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远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卓彦
电话:18067153899